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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保护站获批享受自治区第二批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根据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有关要求,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呼和浩特海关和满洲里海关审核确定了“十四五”期间第二批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和社会研发机构名单,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保护站位列其中。

4月3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和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办法》(内科政字〔2022〕21号)相关要求,盟林业和草原保护站报请盟林业和草原局同意后,向盟科技局申请免税资格。经盟科技局审核推荐,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等相关单位通过现场核定及公示等程序,于近日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和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内科政字〔2023〕20号),盟林业和草原保护站成功入选。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保护站,主要承担阿拉善盟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公益林管理工作。长期以来,盟林业和草原保护站与中国科学院、国家林草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西北规划院等科研院所合作,主持和参加多项科研课题,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认定。此次获批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不仅是对盟林业和草原保护站长期以来致力科研创新工作的高度肯定,更为盟林业和草原保护站后期各项目开展提供了助力。下一步,盟林业和草原保护站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断完善内部制度,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助推阿拉善盟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公益林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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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