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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能源项目代办帮办事项服务操作指南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能源项目代办帮办事项

服务操作指南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时限

20(工作日)

申请资料

要件名称

来源

材料规格

1

旗县审查意见

旗区林草部门

原件(纸质)

2

2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旗区林草部门

原件(纸质)

2

3

用地单位申请文件(临时单位不允许)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2

4

使用林地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2

5

用地单位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纸质)

2

6

工程项目批件:批复、核准、备案、采探证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纸质)

2

7

初步设计批复(大型)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纸质)

2

8

建设项目规划文件或者建设项目选择意见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纸质)

2

9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2

10

使用林地公示材料(公示情况的说明、公示原件和照片)

旗区林草部门

原件(纸质)

2

11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2公顷以下)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2

12

信用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2

业务办理

实施机构

盟林草局

办理地点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706

咨询电话

0483-833111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办结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如下: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其中: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前地类标准征收;辅助生产林地、其他无立木林地按宜林地标准征收。

(二)国家级公益林林地和自治区地方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电网、油气管网等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建设项目。经营性建设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城镇住宅、旅游开发、养殖、经营性墓地等建设项目。

审批结果

样本类型

批文

结果名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审批层级

自治区级

是否支持

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自助领取

代办帮办

服务人员

潘建中

代办帮办服务电话

13948002680

备注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准备相关说明

                         1.用地单位申请文件:由申请人向旗区林草部门提出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使用林地面积等内容(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

                         2.使用林地申请表:可以从各级林草部门网站下载,内容和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

                         3.用地单位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

                         4.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使用林地面积和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村民签字人数和到会人数一致。

                         5.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2公顷以下):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单位附信用承诺。

 


阿拉善盟新能源项目代办帮办事项服务操作指南

 

 

事项名称

临时使用林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申请资料

要件名称

来源

材料规格

1

旗区审查意见

旗区林草部门

原件(纸质)

1

2

用地单位申请文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1

3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旗区林草部门

原件(纸质)

1

4

使用林地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1

5

用地单位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纸质)

1

6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采矿项目还应提供采矿许可证)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纸质)

1

7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1

8

使用林地公示材料(公示情况的说明、公示原件和照片)

旗区林草部门

原件(纸质)

1

9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1

10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的方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1

11

信用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纸质)

1

业务办理

实施机构

盟林草局

办理地点

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4楼4号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0483-833111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办结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如下: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其中: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前地类标准征收;辅助生产林地、其他无立木林地按宜林地标准征收。

(二)国家级公益林林地和自治区地方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电网、油气管网等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建设项目。经营性建设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城镇住宅、旅游开发、养殖、经营性墓地等建设项目。

审批结果

样本类型

批文

结果名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

审批层级

盟级

是否支持

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自助领取

代办帮办

服务人员

潘建中

代办帮办服务电话

13948002680

备注


 

 

临时使用林地申报材料准备相关说明

 

                     1.用地单位申请文件:由申请人向旗区林草部门提出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使用林地面积等内容(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

                     2.使用林地申请表:可以从各级林草部门网站下载,内容和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

                     3.用地单位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

                     4.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使用林地面积和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村民签字人数和到会人数一致。

                     5.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2公顷以下):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单位附信用承诺。

                     6.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的方案:包括恢复面积、恢复措施、时间安排、资金投入等内容。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