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能源项目代办帮办事项服务操作指南
- 发布日期:2022-03-1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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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新能源项目代办帮办事项
服务操作指南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20(工作日) | |||
申请资料 | ||||||
要件名称 | 来源 | 材料规格 | 份数 | |||
1 | 旗县审查意见 | 旗区林草部门 | 原件(纸质) | 2 | ||
2 |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 旗区林草部门 | 原件(纸质) | 2 | ||
3 | 用地单位申请文件(临时单位不允许)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2 | ||
4 | 使用林地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2 | ||
5 | 用地单位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纸质) | 2 | ||
6 | 工程项目批件:批复、核准、备案、采探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复印件(纸质) | 2 | ||
7 | 初步设计批复(大型) | 政府部门核发 | 复印件(纸质) | 2 | ||
8 | 建设项目规划文件或者建设项目选择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 | 复印件(纸质) | 2 | ||
9 |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2 | ||
10 | 使用林地公示材料(公示情况的说明、公示原件和照片) | 旗区林草部门 | 原件(纸质) | 2 | ||
11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2公顷以下)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2 | ||
12 | 信用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2 | ||
业务办理 | ||||||
实施机构 | 盟林草局 | 办理地点 |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706 | |||
咨询电话 | 0483-8331110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是否收费 | 是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如下: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其中: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前地类标准征收;辅助生产林地、其他无立木林地按宜林地标准征收。 (二)国家级公益林林地和自治区地方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电网、油气管网等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建设项目。经营性建设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城镇住宅、旅游开发、养殖、经营性墓地等建设项目。 | |||
审批结果 样本类型 | 批文 | 结果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审批层级 | 自治区级 | |||
是否支持 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领取 | 否 | |||
代办帮办 服务人员 | 潘建中 | 代办帮办服务电话 | 13948002680 | |||
备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准备相关说明
1.用地单位申请文件:由申请人向旗区林草部门提出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使用林地面积等内容(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
2.使用林地申请表:可以从各级林草部门网站下载,内容和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
3.用地单位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
4.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使用林地面积和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村民签字人数和到会人数一致。
5.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2公顷以下):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单位附信用承诺。
阿拉善盟新能源项目代办帮办事项服务操作指南
事项名称 | 临时使用林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3(工作日) | |||
申请资料 | ||||||
要件名称 | 来源 | 材料规格 | 份数 | |||
1 | 旗区审查意见 | 旗区林草部门 | 原件(纸质) | 1 | ||
2 | 用地单位申请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1 | ||
3 |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 旗区林草部门 | 原件(纸质) | 1 | ||
4 | 使用林地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1 | ||
5 | 用地单位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纸质) | 1 | ||
6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采矿项目还应提供采矿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复印件(纸质) | 1 | ||
7 |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1 | ||
8 | 使用林地公示材料(公示情况的说明、公示原件和照片) | 旗区林草部门 | 原件(纸质) | 1 | ||
9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1 | ||
10 |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的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1 | ||
11 | 信用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纸质) | 1 | ||
业务办理 | ||||||
实施机构 | 盟林草局 | 办理地点 | 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4楼4号综合窗口 | |||
咨询电话 | 0483-8331110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是否收费 | 是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如下: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其中: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前地类标准征收;辅助生产林地、其他无立木林地按宜林地标准征收。 (二)国家级公益林林地和自治区地方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电网、油气管网等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建设项目。经营性建设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城镇住宅、旅游开发、养殖、经营性墓地等建设项目。 | |||
审批结果 样本类型 | 批文 | 结果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办理形式 | 1.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 | 审批层级 | 盟级 | |||
是否支持 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领取 | 否 | |||
代办帮办 服务人员 | 潘建中 | 代办帮办服务电话 | 13948002680 | |||
备注 |
临时使用林地申报材料准备相关说明
1.用地单位申请文件:由申请人向旗区林草部门提出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使用林地面积等内容(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
2.使用林地申请表:可以从各级林草部门网站下载,内容和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
3.用地单位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
4.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使用林地面积和可行性报告保持一致,村民签字人数和到会人数一致。
5.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2公顷以下):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单位附信用承诺。
6.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的方案:包括恢复面积、恢复措施、时间安排、资金投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