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清单
- 发布日期:2022-01-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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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1
在国有林区开发森林旅游建设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00年8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公布,2018年7月26日修正)
第二十六条 第四款 开发森林旅游项目,须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 【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级审批、下放和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内政发〔2014〕58号)附件2 第19项 ,下放至盟市,项目名称:在国有林区开发森林旅游建设项目审批。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1 | 在国有林区开发森林旅游建设项目审批 | 行政许可 |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00年8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公布,2018年7月26日修正) 第二十六条 第四款 开发森林旅游项目,须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 【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级审批、下放和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内政发〔2014〕58号)附件2 第19项 ,下放至盟市,项目名称:在国有林区开发森林旅游建设项目审批。 |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