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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构建生态监管长效机制 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阿拉善盟以全区毁林毁草专项整治为切入点,着眼于生态保护的长远发展,从机制创新、责任落实、系统治理三个维度持续用力,全力构建“人防+技防+制度防”的立体化生态监管体系,推动生态保护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为绿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跨部门协同,打破监管壁垒。阿拉善盟建立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动的“生态保护共同体”,通过搭建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实现遥感监测、执法巡查、案件办理等信息实时互通。部门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重大违法线索联合研判、联合行动,形成“发现问题-快速响应-协同处置”的闭环工作机制,有效破解过去多头管理、信息不畅的监管难题,让毁林毁草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责任下沉,织密管护网络。深化“林长制+网格化” 管理模式,将全盟生态管护区域划分为多级网格单元,从盟级林长到旗区、苏木镇、嘎查网格员,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管护职责与考核标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前哨”作用,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实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对履职优秀的网格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确保管护责任落地生根。

系统治理,实现生态惠民。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沙” 生命共同体理念,阿拉善盟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工程。针对整治地块,科学制定“一地块一方案”,采取培土、撒播等适生草种,采取围封育栏、铺草帘、洒水等方式开展恢复治理;对具备补植补种条件的案件,优先选用梭梭、柠条等耐旱固沙乡土植物,科学规划种植区域和密度,有序推进植被修复工作,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在生态修复过程中,注重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让群众在参与生态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形成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通过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实施,阿拉善盟以制度创新为引领,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正在全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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