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草局抽检阿拉善盟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人工造林苗木质量全部合格
- 发布日期:2024-09-1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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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充分发挥林草种苗在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9月9-13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林草种苗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阿拉善盟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人工造林使用的苗木进行质量抽检。
检查组主要对造林作业设计中的种苗质量标准,种苗采购招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中苗木质量要求,造林苗木“两证一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检,并实地抽检了8个批次1000个梭梭、沙枣苗木样品质量。
经抽检,阿拉善盟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人工造林使用的苗木质量标准符合造林作业设计要求,全部达到合格苗木标准,相关档案材料齐全、苗木采购程序规范,但在部分苗木生产经营单位的标签填写方面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规范。
通过此次抽检,检查组对我盟造林种苗质量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本着从严从细、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子条例》要求,切实有效提高林草种苗档案管理;二是继续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林草种苗质量标准要求,在林草种苗进场栽植前检验各批次苗木质量,确保工程造林使用优质合格种苗。
下一步,盟林草局将对照此次检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狠抓措施落实,强化质量监督,加强档案管理,进一步提升各级林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保障“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林草种苗质量。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