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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野生动物管控 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认真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交易、集贸市场等场所非法交易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构建野生动物保护长效监管机制。2021年12月2日,盟林草局、左旗科林草局、左旗市监局、左旗公安局和左旗农牧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转盘市场和中心市场进行野生动物交易、买卖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张贴了“关于大力保护野生动物的公告”和“拒食野味,从我做起”的宣传海报。

通过本次行动,正确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野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自觉革除交易、烂食野生动物陋习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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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